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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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麥科
除了這種爛帳之外
還有一種,舉辦研討會
不要以為台灣研討會都很有水準,講難聽一點,沒有一場不是辦來消耗經費的
國外的研討會才比較值得參加
不曉得有沒有人以前辦過研討會的?
事前準備、會中執行這種辛苦就不提了
光是跟國科會、教育部或是政府大大小小單位要錢來舉辦就非常的繁瑣
每個單位都有自己的規定
你想要跟這些單位要錢都得先把所有的法條規定好好的讀一次再說
然後教授們又愛好大喜功
比如說國科會就規定,請專家學者來研討會演講
不同等級的就規定只能給多少錢,為了撐面子就硬是要學生或是系上人員擠出來
明明只能給他住多少錢的旅館,為了撐面子就只好從別的地方擠錢出來湊給他住五星級
我現在還是有機會辦研討會
不過現在你叫我辦研討會我都會想辦法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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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很多單位幾乎都規定只要申請了該單位的補助就不能再申請其他單位的補助,
說起來也無可厚非,畢竟希望該單位的資源可以有效的運用。
不過機八的是每次送申請書,申請5萬剩3萬,申請3萬變2萬
每次申請每次都不足額
這叫我們以後申請不是擺明要報高一點的金額嗎
不足的部分還不能去其他單位申請......
不夠的部分不是自己吃下來就是再下次申請的時候多申請一點,
多出來的部分先填上次的洞,再有多出來就留在下下次用。
就這樣一次又一次的惡性循環下,不得不跟大環境妥協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