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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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CRASH
最近也被這些帳搞得頭疼
國科會的錢,或是某些研究計畫的錢通常都是PAPER MONEY(對我們而言)
這些錢不能換現金,這樣可以避免一些弊端沒錯,
但是可以用的範圍限制很多,
向國家實驗室申請計畫時又要申請另一種PAPER MONEY,
這也不能和其他PAPER MONEY流用。
然後上面這些經費有時還得自負10%,
這個10%如果原來的計畫沒有編列足,剩下的就得自己找可以抵的發票來報
還有一些儀器是某些單位的私有財產,這邊要報使用費有時候也有問題
所以也要找發票來報。
不知道該怎麼說,
我也很討厭現在的經費申請方式還有報帳方式,
但是上面是這樣的規定,你下面不這麼做就等著挫賽。
然後現在可能有些單位怕出包了,以後的單據都只能照實開,不能再拿耗材的發票來抵。
正在為明年的儀器使用費頭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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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這種爛帳之外
還有一種,舉辦研討會
不要以為台灣研討會都很有水準,講難聽一點,沒有一場不是辦來消耗經費的
國外的研討會才比較值得參加
不曉得有沒有人以前辦過研討會的?
事前準備、會中執行這種辛苦就不提了
光是跟國科會、教育部或是政府大大小小單位要錢來舉辦就非常的繁瑣
每個單位都有自己的規定
你想要跟這些單位要錢都得先把所有的法條規定好好的讀一次再說
然後教授們又愛好大喜功
比如說國科會就規定,請專家學者來研討會演講
不同等級的就規定只能給多少錢,為了撐面子就硬是要學生或是系上人員擠出來
明明只能給他住多少錢的旅館,為了撐面子就只好從別的地方擠錢出來湊給他住五星級
我現在還是有機會辦研討會
不過現在你叫我辦研討會我都會想辦法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