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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t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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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6
您的住址: 台北股市
文章: 486
引用:
作者zongyou
這是互利共生,不然一人公司就好,老闆兼業務


如果一定要工作的話,我的建議是,有時候「社會觀感」其實可以先放一邊,那是別人的想法,你自己怎麼想比較重要。

如果一個工作是上市科技公司,月薪三萬,但是忙翻天了,另一個呢,月薪三萬五,閒閒沒事做,但那是「大樓管理員」,你考慮哪個呢?

你會考慮的是別人的眼光,還是你自己的口袋和時間?
 
舊 2008-12-21, 12:11 PM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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