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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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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要愛過才知道.
必竟每個人的情形真的是很不相同.
當初第一段戀情時(17歲),也是遇到相同的情形.
自己也是抱著跟對方同歸於盡的想法.
幸好當初的對方是很聰明的,先同意復合,然後後來再說,雖然同意復合.
但大家先給彼此自己的生活,所以一個月不能連絡.
果然在這一個月,自己好好想清楚,真的彼此不適合,後來就很平和的分手了.
PS:感情是很恐怖的,尤其是"初戀",後來才能體會,為何感情不能太早談,因為真的彼此都不夠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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