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八豆妖
新聞內容是
"共同經營未申報結合案"
有申報應該 ok 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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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也要看核不核准啊,不是申報就准啊
而且還有有線廣播電視法的問題
http://law.moj.gov.tw/Scripts/Query...?no=1P005000821
第 21 條 系統經營者與其關係企業及直接、間接控制之系統經營者不得有下列情形
之一︰
一、訂戶數合計超過全國總訂戶數三分之一。
二、超過同一行政區域系統經營者總家數二分之一。但同一行政區域只有
一系統經營者,不在此限。
三、超過全國系統經營者總家數三分之一。
前項全國總訂戶數、同一行政區域系統經營者總家數及全國系統經營者總
家數,由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