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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man99.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8
文章: 57
引用:
作者BMG
那個同意書還是別簽了
當公司裁員有想到你時
就算這波沒裁掉
下一波也是會中獎
而且裁員時第一波的條件是最好
越後面的條件越差
甚至公司會不想給資遣費
公司會想辦法讓你日子很難過
你自己自然會離職
既然早晚都會被殺頭
還是拿多一點錢走比較好



+1

引用:
作者sp004697
給大家一個建議
公司政策與法令抵觸視同無效
如果公司要你簽這個,我個人是覺得可以簽
如果公司要叫你離職的話,五年內可以去跟勞委會或當地勞工局申訴
就算公司握有你自願簽名的文件,但違法的合約是無效的

婊一點,就先簽保工作,如果公司還是要你走,你再申訴,取回應得的薪資


好傻好天真,吃飽撐著等訴訟嗎?
舊 2008-12-19, 09:49 AM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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