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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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p004697
..............特定性工作得為定期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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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派遣大多是用這句,和原公司互為利益
愈是高科技.人力派遣愈多的,同時間會有更多家的人力派遣公司進駐
對人力派遣公司而言,原公司的簽約是有時間限制的
所以,人力派遣再以此合約期限和勞工簽定期契約
但,稍微有點研究的,會預防續約間隔的這一個問題......也就是所謂的延續性
狠一點的就是不續約,讓你再和別家人力派遣重新簽約,但做的工作仍相同
特休.加薪.資遣.福利......什麼都省下來了
而實際上,人力派遣公司則成為一家公司人力調度的黑盒子
在別篇,小弟有提到,勞委會繼續漠視這個問題
早晚一家公司除了高階主管以外,其餘都是人力派遣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