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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mpt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4
文章: 2,140
引用:
作者小建
回歸以《車速分流》,尊重機車族的合理路權... 不好嗎?!

很多事情都該好好審慎思考的,好比和平東路&承德路那種,之前曾跟市政府反映說:該處小黃亂停的情況也不取締、公車斜停情況也不好好要求...

那麼,起碼把四線道的二線道禁行機車改成最內側一線道就好可不可以?!

政府的回應依然不改,然後對機車族的拍照繼續開...

這樣,真的叫有合理對待機車族的路權嗎?唉...


說車速分流
問題是大家願意把自己當車嗎?
日本亂鑽可是會被取締的
     
      
舊 2008-12-18, 02:37 PM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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