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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zi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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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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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說, 改到有殺傷力的槍枝, 都違反槍砲彈藥管制條例, 查到就準備吃公家飯~ (最近失業沒頭路嗎?)

擊射BB彈, 給你上.43的加重彈也沒鳥用, 套件大改到上初速180好了, 又so what ?

距離幾十米以上根本就沒有威脅性, 搞不好瘀青都沒有. 若距離短你一開槍就會被發現,

而且我懷疑偽裝隱蔽能做到多好, 若連撤退自保都辦不到,也不用說其他的.

所以不要亂想有的沒的, 要合法根本打了也沒作用, 不合法的事你為飆車族去做是頭殼壞掉嗎?


生存遊戲玩家都是被這種人搞到臭掉的. 留給他們一點空間吧~

要解決這問題還是用其他管道, 像是跳動路面我就覺得還不錯(看你多會飆~)

若能有執法人員處理當然好, 讓飆車族覺得路不好飆,改去其他地方飆也是一條路.
舊 2008-12-17, 04:10 PM #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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