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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8
您的住址: 名為「流氓」之地
文章: 99
引用:
作者jam625
已經問過了
收件人是住公寓
而且今天的問題是出在簽收流程..
一般來說
限掛一定要有人簽收
不然各位可以試試
你不簽名要拿東西
郵差是不會給你的
就是在郵差手上有一份資料
會有收件人(or代收人)的簽名
沒有簽名是不可能投遞的

現在的狀況就是沒有任何人的簽名
但是郵局內系統卻填寫投遞成功
這就是送件郵差沒有照他們內部流程走..
是現在唯一能抓住他們疏失的一點了..


狀況一
郵件遺失,賠償物品損失

狀況二
郵件送達,被人拿走...

不過沒有收件簽名這點就ok了...反正一定是要賠償
記得投訴電話要多打幾次.....
舊 2008-12-16, 07:03 PM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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