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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JO-替身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5
您的住址: 大溪地
文章: 11
既然大家理由一大堆

那就照法律走啊

能吃就吃不能吃就不要吃.這樣合理了吧
有人吃的你的好朋友,你就閃邊去不要看

不能吸毒,能吸菸,你就吸啊,
但是你妨礙到別人也滾遠點
舊 2008-12-11, 02:16 PM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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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JO-替身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