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曉得樓主和那個部落格的主人是不是同一個人
如果不是以下就當我沒說
如果你是要做研究寫論文還是專題作品....
你沒說一個人要給多少錢啊
你說價值交換會喪失意義,我只能說沒有價值交換作品很難搞出來的
而且為了作品付出代價一點都不會沒意義
我滿懷疑你能找幾個人?50個我就佩服妳了,更別說1,000人
還有一些建議
也許你和那些自願者必須要簽立同意書喔
省得日後他們後悔了找你麻煩
而且說真的,你得請法律專家看看同意書,可能很麻煩,但是一旦上了法院更麻煩
總之,我不是要對你做的事有太多道德或是什麼藝術上的意見
我覺得你還考慮的不夠嚴肅周全而已
你說:真的沒想像中的這麼嚴重
但是有的人真的會把這樣的事情看的很嚴重
如果沒有一個嚴肅的過程
我很難相信這能夠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