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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zabiji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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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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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冷ㄉ很
忘了說
我也有跟她說找一份固定的正職工作
然後把保險轉為兼差性質
等年後再看她的意向為何吧


講句難聽但是也很現實的話,

等你能養她的時候,再跟她討論她的工作選擇也不遲。

以前我女朋友收入也不高,每個月扣掉生活費、保險費、貸款、房租之後,所剩無幾。我叫她退掉房子住我家,每天接送她上下班,她開始省下房租跟生活費。

等到結婚之後,先墊款幫她還掉貸款,她再每個月分期付款還我(這是原則問題,其實我也不缺那筆錢),省下高額的信貸利息。

遇到拼命壓榨人的老闆,我只跟她說「沒關係,你去跟老闆說【老娘不幹了,回家給老公養】。辭掉休息一陣子,慢慢找個好工作,家裡也不需要你拿錢出來」。

我雖然沒能給她很好的物質生活,但是起碼能給她選擇工作的自由。
舊 2008-12-09, 08:15 PM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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