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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sa Hs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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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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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pingua
離婚要雙方答應,女方不蓋章怎麼離?當然這位醫生可能是怕要付出大筆贍養費

4大律師傳授爭贍養費撇步
此文中的一段 :
....
常青國際法律事務所合夥律師王如玄打了二十年的離婚官司,覺得現在台灣大概只有三種人可以拿到「贍養費」:一是重病在床者;二是七、八十歲的老太太;三是當了二、三十年的家庭主婦。....
所以並非黑心騙到婚姻後,就可以賴著不走要贍養費,好手好腳的年輕女性,法官並不同情.此外多半是小孩扶養費,這本來就是該給的.
舊 2008-12-09, 03:14 PM #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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