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pingua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3
文章: 323
引用:
作者Lisa Hsu
一邊抱怨配偶,一邊又不肯改變現狀,同情的人真的不多.明明離婚就可解決問題啊!

你所舉的例子是反社會人格,但婚前其實周遭朋友都看得出來,就當事人看不出來,婚後百般牽就,還自己騙自己說所有台灣女性都這麼爛,所以自己沒錯,誰要同情啊!

我的看法不同,上次有個醫生提到女朋友交往八年,結婚後才發現女方是外柔內剛,婚後才出現剛的那一面,離婚?對方是這麼厲害的女人,怎麼會答應離婚,所以有時候會半夜爬起來發呆,一點辦法也沒有
 
__________________
我犯這些事,是因為社會風氣不好。查到了我,算我運氣不好

背叛是人們的本份,陰謀是生存的保證,淫褻是女人的天職,尊嚴是沒用的垃圾,信仰是可以出賣的工具。

舊 2008-12-09, 10:39 AM #52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pingua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