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排斥相親
這絕對會是一個好辦法
以下是小弟上司的案例
我所知他的第一任女友....他當盡好人,假日一定台南-台中兩地跑
女友都論及婚嫁了,還在是訂婚前一刻...跑了...(聽說交往七年
第二任女友...不管怎麼做,她總是覺得他做的不夠好,恩怨情仇...分了(交往一年左右
第三任女友...銀行櫃員...嫌他每月四萬x的薪水太少...分了(交往半年
最後一任女友...相親認識,是位老師,兩人處的不錯,最後....結婚,升格為妻子...(交往三個月左右升格
至於上司的最後一任女友....除了個性不知道外,長的不錯,身材又好,職業還是老師,這樣的尤物既然要靠相親結婚。
可見現在相親中,各位口中的尤物有增多的趨勢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