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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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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國外有時候也不是只靠一條法律進行的.
開車生涯中我是有出過一次車禍.
我在HWY, 對方交流道上來, 沒打燈就進來了.
小弟愛車左前方跟對方小貨車後保險桿得修.
照片拍拍, 聯絡換一換, ICBC車廠檢查, 一切照程序.
最後各修各的, 對方也沒說什麼, 各有疏忽.
他沒打燈, 我沒禮讓(那距離其實是可以反應過來降速, 但我拿捏不準他多快進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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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在台灣的例子, 以前有在PCDVD發表過.
很早天不是很亮, 對方穿越馬路, 我老爸開主線道.
我家車頭/對方後座之後的部分得修.
原本我爸打燈後下車一看說各修各的, 對方老夫妻硬凹要我家賠.
那就叫警察啦~
結果對方得付全部, 因為他們連車頭燈都沒開.
台灣是有名的錯之在我也不認錯, 硬要凹, 所以只能靠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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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ALEX兄, 我是覺得你不用在這裡浪費精神說禮讓.
那個只存在課本, 不存在現實, 這裡不比國外很多地方, 禮讓成自然.
來個STOP標誌看看大家會不會讓右邊車子先行就知道了.
或許紅綠燈那麼多也是為了讓人不能自由心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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