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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adia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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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6
文章: 88
引用:
作者小閘蟹
當然大家都知道住樓主父母家可以省下不少錢,那為何不能反向思考,不能男方住女方家嗎?

還有,既然兩人都有在上班,為何一定要女方煮飯? 難道不能輪流煮,或是乾脆安排好家事的分工呢? 謝謝



個人倒是覺的~~有何不可

我還支持,如果不能一起搬出來住,那就仍各自住各自家裡~~

....至於結婚~~我只覺的那是一個終生的承諾
舊 2008-12-06, 04:35 PM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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