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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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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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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EIGHTS
就只問,如果你是老闆,你還會講公平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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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商譽我會,不過標錯的那個會被fire掉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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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EIGHTS
如果講公平,當你七天鑑賞期內又退貨
那不就應該跟大家收鑑賞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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鑑賞我倒是覺得太多人濫用了
應該是完全沒有拆封才能退
那也是保障消費者沒有看到實物可能跟照片想像有差距的一種保障
可以開實體賣場阿,就沒這問題了
我所有退貨都是包裝完全沒開過才會退
開過了我就不會拿去退了
將心比心沒人想要用過的東西
另外關於標錯價你說老闆不想賠
消費者剛下標開心的等商品突然說不好意思不賣了
那這層次上的精神損失又怎麼說
反正這是價值觀上的差異我是覺得沒有什麼對錯
站在法律上我就不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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