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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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wuer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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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退休後才開始領..不是領到退休
法律本來就是這樣,不溯及既往
如果按您說法,那就不用訂定法律了
因為隨時可修,要怎樣就怎樣,豈不大亂
定法的目的就是在求不公平中的一點公平
這是上沒有絕對的公平的...
納稅...你自己去查查
每次要增稅都是拿哪些人開刀
哪些人是普遍的增加稅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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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東西不是法律 只是行政命令 就因為不是法律 所以可以不需要經過法法院審議就直接通過 也因為規避了監督單位 所以也造成今天這個局面 這也是18%的爭議之一
另一個問題18%的公平性問題 老實說18%如果只是少數幾個人的特殊案例 因為對國家有功而享有的 那也就算了 但是看看現在國家的負擔 就以行政院主計處97年度總預算來看(
http://win.dgbas.gov.tw/dgbas01/97/97btab/97b130.pdf)
退休撫卹給付支出為 135,825,227(千元) 1358億元
這只是退休金的部分 佔國家總預算的8% 而一般政務性支出也才10% 教育支出也才11% 很高的一個比例 應該說是嚇死人的高 更可怕的是這個比例還會一直上升 因為還有可領18%的人還會慢慢退休 而之前領的人卻沒過世 上次忘了在哪看到 這個部分會在民國105年達到最高峰 之後才會慢慢的降低
老實說 這才是會動搖國本的重大問題 那種幾億一次性的金額 跟這個不斷的鯨吞蠶食比起來 真是太小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