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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adia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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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6
文章: 88
如果己經協調好了,雙方也同意了

又再往勞工局申請調解,就事而言,立場反而是較不利的

出社會做事,能少得罪一人是一人,能多認識一人是一人

沒有永遠的敵人,也沒有永遠的朋友

套句小弟前面說的∼好來好去

離開前,和店長說聲謝謝照顧,在職場上,退一步思考也是一種進步
     
      
舊 2008-12-03, 11:10 AM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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