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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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PCBDIY
原本泡麵消費群就是一般民眾或收入較低的家庭
沒錢就煮鍋飯跟泡麵一起吃,對於沒錢的人來說是很好的晚餐方案,全家吃一餐不到50元
但那些奸商把這種基本民生物資搞得天價,泡麵不再是平民食物時,那到底是誰得利?
以前小時後家裡窮的時候,都2包泡麵加雞蛋跟青菜,加上剩飯就可以當一家人的晚餐
現在長大有錢了,雖然比較沒在吃泡麵,但不免想到現代的窮人要吃甚麼?
自己對於統一這種賺很大的公司,是蠻反感的,是不是奸商我想大家各有公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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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家裡窮的人不會吃泡麵...因為泡麵吃不飽,吃饅頭or地瓜籤稀飯我還相信
說真的有錢吃雞蛋和青菜,就表示你還沒那麼慘
還有泡麵這種東西算是食品工業的精華,光脫水還原就包含不少技術,不要把10元不到的泡麵當作泡麵的全部
賺很多就是奸商? 雖然已過世的王永慶說過無商不奸,但我真的想不通"賺錢=奸商"這道理在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