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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S: 活病危老翁 家屬罵醫白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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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llis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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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6
文章: 1,772
引用:
作者
Axel_K
除非台灣已經立法到"簽署放棄急救者,不得急救,否則屬醫療過失"類似法條
這不就是安寧緩和醫療條例嗎...
"第十條 (違反不實施心肺復甦術要件之處罰)
醫師違反第七條規定者,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得處一個月以上一年以下停業處分或廢止其執業執照。"
http://gigabyte.fxsh.tyc.edu.tw/net...ih/LD6-5PS1.htm
2008-12-02, 12:11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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