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海豹
看下來這裡明顯分成2派
把救活人當做最高指導原則的
好像都沒看過親人在加護病房輾轉受苦
所以還能很理性的覺得活著就有希望
雖然我對霍金大師的景仰淘淘不絕
但如果有人覺得霍金的遭遇就是人間最慘的話
那我得說...
你很幸運能在天堂窩得好好的..從沒看過地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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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抱歉,文筆不佳,讓您誤會。
個人只是指出另一面,並沒有堅持怎樣做才是對的。
但家屬「當時」不在場,卻「事後」指責救活親人的人。這點很難令人接受。
若說上次已表示意見,但這次情況一定一樣嗎?若情況不一樣,那是否有「遺棄致死」的嫌疑呢?「遺棄致死」可是犯法的。所以,家屬在場是非常重要的一件事,才可以瞭解全盤狀況,並作下正確決定。
病人有沒有活下去的價值,可以決定的,是病人自己,再來是其最親近的家人。別人沒有權力去決定這件事。
反過來說,很像醫生隨便動動手指,然後跟你說你的親人救不活了、沒希望了、末期了。一樣令人很難接受。
個人的重點是每個人都有活下去的權利,除了個人以及至親,沒有人可以剝奪這個權利。若希望至親平穩的走完最後一程,千萬要在場瞭解全盤狀況,再作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