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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無辜
修正 沒看到空照圖
由空照圖看來
是因為附近坍方作造成績作的危險
應該是設計者的責任
在設計時就應該從地質剖面圖 來推測日後崩坍的可能
如果當初沒考慮 設計者及審查者 都應該打屁股
如果是當初有考慮 確已沒有其他落柱的地方
而新工處硬要在此落柱確 沒增加有補強的經費的話 那新工處 設計者及審查者都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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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引自 中時電子報....
引用:
綠營質疑貓纜塔柱未鑽探 北市府:非事實
2008-11-27 中國時報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郭美瑜台北27日電)貓空纜車因第16號塔柱基座遭大雨淘空停駛。綠營今天質疑問題塔柱位址興建當初未進行地質鑽探。北市府表示,鑽探地點位於塔柱附近林地,基樁打得深,塔柱仍很安全。
台北市議員莊瑞雄、劉耀仁、王孝維、黃向群下午再度會勘貓纜。由於日前發生施工機具滑落,施工單位已砍掉部分樹木,並進行補強作業。
莊瑞雄表示,在興建貓纜時,市府原在第16號塔柱附近代號「BH26」位址鑽探,但發現地質不佳而上移至其他位址點,因地質同樣不佳,於是就未繼續鑽探,就在現址設貓纜第16號塔柱,形同「在新竹鑽探、蓋在台北」。
莊瑞雄及王孝維表示,市府委託台北市四大技師公會鑑定貓纜安全,應尊重專業,並公布真相。
北市新工處科長陳世杰表示,T16塔柱的鑽探工作於2005年8月進行,現已找不到正確的鑽探地點,但鑽探點應在塔柱附近的林地,就施工單位而言,鑽探孔位僅為設計參考,若地質不佳,仍能放大安全設計係數,加上基樁打得深,設置塔柱的工程很安全。
北市勞工局勞檢處下午也派員到場稽查;勞檢處表示,施工環境應有纜索防墜落,若勞工在工作中有立即危險,應立即停工;勞檢處也會針對安全疑慮項目,要求停工。97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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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新工處陳科長的說法,到底是設計者還是業主的問題恐怕還很難說----2005年8月的鑽探報告2008年11月就找不到正確鑽探地點實在很難說的過去(鑽探報告上總該標示鑽探地點的經緯度吧,還是說那個座標正是崩塌掉的區域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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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大夫之無恥,是謂國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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