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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lkch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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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5
文章: 176
引用:
作者咕咕鳥
他不管勞基法
.....那就....勞工局申請調解吧....
.上下班打卡要想辦法存證...
偷拍下來..影印應該不太有機會

不過...還有比較省事的做法...
幾號領薪水?通常是十號...
那前幾天1~7照常上班....排休一天...
一天找藉口請假..感冒...
一天提早下班..拉肚子
後8~10....請事假...要跟朋友去玩...
10領到薪水....閃人...
就當多做幾天身體健康的...
....這算爛方法啦...會讓其它員工賭爛你...
(這個爛草莓..不來上班也不說)


我也想過這種方法
店長賭爛我我才不想管他
但其他員工畢竟平常大家工作都互相幫忙
我如果有一天無故沒來
他們那天工作量會很大
舊 2008-11-30, 02:48 PM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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