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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5
您的住址: 春日山城
文章: 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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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nomaly
公務員的薪水一定要水準以上, 國家要最好的人才就必須撒錢吸引最好的人

公務員的問題是在於沒有合理的退場機製, 就算主管想調整單位體質, 有時候真沒辦法做到

小弟想到幾個方式

薪資
1. 考稽甲等之公務員每年加薪比照主計處公佈過去12個月平均經濟成長率乘2, 如過去12個月成長4%, 那底薪應當調整8%, 考稽較差者可能取成長率1/2, 如2%
2. 如果經濟是負成長如2%, 那麼薪水要倒扣, 考稽較差者要扣衰退 (2%), 考稽甲等者扣1/2, 如1%

以上會讓甲乙之間有真正的差距, 導致大家都想衝甲等, 也比較不會有輪流拿甲等的問題

昇遷
1. 過去3年拿2次甲等可升1職等
2. 過去5年拿2次甲等可升1職等

退場
1. 每年的公務員退場機製必須強迫砍掉與失業率一樣的人數, 例如失業是3%, 那麼就有3%的公務員必須請他回家吃自己
2. 砍人必須分成基層, 中階, 高階, 從個階算3%

這樣才有辦法加強員工的幹勁, ...


重點是被裁的到底是不優秀的,還是不聽話的? 最近這些弊案跟葉X盛還不夠清楚阿?
你覺得保障法官跟公務員的生計基本設計的考量是什麼?
想通了再來想想你提的建議
舊 2008-11-29, 05:37 PM #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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