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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4
文章: 38
送醫院在院宣告死亡,是最省錢的方式。救活之後反而要支付醫療及後續照護費用,花更多錢。

家屬又說不是錢的問題。那是什麼問題?

病危的病患進急診,調出並翻完病歷,確定沒有陳年的放棄急救同意書,再開始急救,要浪費幾分鐘?
舊 2008-11-29, 03:24 PM #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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