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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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棄急救同意書...(就我認知啦)
1.病人在有意識時自己同意的...(久病..不想活了)
這種應該效力最大...下次就別救了...
最多打針嗎啡之類的麻醉劑...走的比較沒那麼痛苦
2.病人已無意識,家屬同意放棄急救...
這種應該只有當次當下有效..應該也沒有下次了
總不能某甲被救活過一次...現在還好好的
家屬就先寫好放棄急救同意書
過幾天...某甲又不行了...就不急救..
某甲的生存意願也是要顧一下....
不過...
如果某甲在第二次急救時..家屬趕到並出示放棄急救同意書...
那醫生應該就會放棄急救了..
某甲也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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