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
其實......安樂死&尊嚴死還有很多問題
光是大概瀏覽一下本篇可以發覺意見很分歧
但是法律還是定出來了......
可是就法律上來說救的選項是正確的
1.救>>>最大損害被罵
2.不救>>>最大損害不作為殺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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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您的回文
我想你應當也是同為醫療人員
那你應該可以了解到目前醫事人員最大的夢靨就是醫療糾紛
可是就第一點而言,"救>>>最大損害被罵"是否成真,我個人是有疑問的
是否就如報紙新聞提到的司法人員所說的法官不可能因此判醫師有罪?
又或者刑事無罪但家屬提起民事上的賠償時呢?
所以我希望有真實法院案例可以遵循
當然我現在指的是已經很明確的病人家屬和醫師
都已經知道不施行心復甦的情形下還違反病人或家屬的
意志(同意書)下施行的狀況而言
只要有看過國外影集尤其是美國例如急診室的春天 豪斯醫生等
都有類似的案例,你敢做律師就準備到法院告妳
也許這點我們國內會不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