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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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absent
小弟是曾先生朋友....他當年劈腿的確不對....但他也連帶受到懲罰...唸到博士班被退學....求職四處碰壁...遠走他鄉再進修.....返國改名低調過著已經年近39還是一個人的日子....這樣的日子還不慘嗎?......他又沒參與命案........劈腿的人可多的很呢........若你有他的外貌學歷家世....女生很難不注意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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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個過世的許小姐連慘字都沒機會說出來......
有外貌與家世不代表擁有劈腿的權利吧! 
一念天堂,一念地獄!怪誰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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