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大昌
Master Member
 
大昌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Sep 2004
您的住址: 挖西呆巴狼
文章: 1,754
引用:
作者dts0069
有一段時間,台灣的司法改革將假釋改為1/3申請,後來才又改回1/2.

最近沒再注意刑法有無編修,印象中最多好像還是20年而已,犯多罪其實有個好的方法可以讓他付出代價,就是直接羈押慢慢一件件給他審,而且要從罪刑最輕的開始,可以把犯多罪者關到老死監獄,只是台灣現在重視犯罪者人權過了頭...


這個....其實以前香港就這樣~把一堆15`6歲的少年犯關到50`60歲還沒審完 後萊還被拍成電影......
所以台灣也不太可能會步這種後塵

但是...相信我..台灣這邊一般老百姓的案件真的都已經開的很慢了
一個案件一個月開一次庭~每開一次幾十分鐘問一問也沒問到甚麼重點就宣告下次再開庭的時間
如果這情況被告沒被羈押那就算了~但是有羈押在看守所`觀護所的話~只要直到被判有罪到發監執行都沒被放出去~都可以抵扣刑期
所以其實有很多的被告都還故意再看守所`觀護所上訴(明知道上訴也沒用)!!
目的就是要拖刑期.....因為大概掐指算一算你自己被判的刑期.然後在看守所呆過一年多後或一定的時間.最後上訴完了讓它發監執行!
最後到監獄你的等級會跳過4級直接從3級開始~~~再過一定的時間跟你的刑期比例算一下!
會比較快不浪費時間的.恰恰好去升到2級...然後就符合假釋資格.可以讓教誨師斟酌是否要幫你提報假釋了

如過是會被判超過10多年的那就算了.....
因為這種刑期一定都是到了1級才可以申報假釋
__________________
舊 2008-11-29, 03:25 AM #78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大昌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