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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ts0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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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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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Rainwen
不過楊雙伍也是犯了殺人罪,還是只關十幾年就假釋出獄.......

不曉得您所舉的例子是不是販毒?販毒算是很重的罪,昨天才有一個被判死刑....
http://news.pchome.com.tw/society/c...9078424002.html

個人認為法官很重視嫌犯在法庭上的態度,乖乖認罪認錯就有機會輕判,起碼不會死,
如果窮辭狡辯,高學歷反而容易讓法官更不爽,書讀那麼高還這樣,像這一位.....
http://www.pra-tw.org/News_Content.aspx?news_id=261


"搶劫案判處重刑十五年,七十八年二月假釋出監後,不思改過,假釋期間再犯販毒重罪"

那個是累犯,曾犯重罪且在假釋期間再犯.

但還是告訴你初審不代表判刑確定,一般人都是看報紙一審而已,而沒去了解三審定獻.

台灣司法程序是這樣走的,檢察官起訴罪責,刑期,而法官則判定有罪無罪,並打折扣或不打折.

然後從地院,高院,最高法院.高院那個已可算是最終判決,但一般千扯到比較重的無期,死刑,..等就會走到最高法院.

而最高法院三審那個叫程序審,證據審,還是?審忘了,也就是看整個審判程序有無瑕疵,證據不足....等,這關可說是重刑犯罪的最大救星,只要證據不足或有瑕疵,就會打回,所以....,你了解我意思.

殺人罪,販毒罪你看看刑法條例,可算是同一級的,甚至更重.

但不諱言在法庭上的態度當然很重要,只有想死的才會嗆法官,我想我之前回應可沒指在法庭態度囂張,可以沒事,而是指出高學歷可以博取同情減刑而已吧,你舉味丹那個例,已經不是學歷問題,而是態度問題吧!
舊 2008-11-29, 02:17 AM #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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