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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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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chaotommy
責醫院救阿公 孫女:讓阿公尊嚴的走 有錯嗎 中時電子報
更新日期:2008/11/28 05:23

「我只想讓我阿公順利、有尊嚴的離開人世,這樣有錯嗎?難道院方不應負責嗎?」三重宏仁醫院陳姓老翁病危被救活後反遭家屬指責,家屬昨天澄清「絕非撤手不管」,並強烈要求醫院針對疏失給家屬「合理交代」。不過老翁昨天醒來後,卻對醫師將他救回一命,不斷點頭感謝。

法界人士認為,「挽救生命為最高法益」,天底下絕不可能出現把救活病患的醫護人員捉拿法辦之情,即使家屬已簽署「放棄急救同意書」,基於「善意的無因管理原則」,醫院也沒有疏失。

院方表示,陳姓阿公昨天上午清醒,雖然仍插管,但意識清楚身體狀況良好,院內護士試著與他聊天,談及日前呼吸衰竭差點過往時,所幸院內醫師及早發現救回,他對此不斷點頭回應,表達感謝之意。

院方人員說,阿公目前生命穩定,但無法確認未來狀況,目前仍...

我覺得,只要家屬從頭到尾都陪在病人身旁,這種爭議應該會少很多。
當時沒有陪在身旁,事後卻............不知道該怎麼說。
昨天也許病人不想活了,可是今天也許就後悔了,那又該怎麼辦?
這時是家屬該給的明確的答案的時候了。
雙方說法都沒錯,錯在該在場時不在場,急救時間又不能等。即使事先有簽放棄治療或急救,病人今天也許反悔了,你能不伸手救他嗎?
舊 2008-11-28, 01:57 PM #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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