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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gcccrrrwh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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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5
文章: 29
GO給我的回應如下
首先 過度就是指你 24H內 攻擊對方的同一個城鎮 超過六次 (包含海戰)

是以防守方的戰報為依據 綠色(代表攻擊方攻擊成功)算 紅色(代表攻擊方攻擊輸了)不算

所以是以第一次 計算起到第七次 時間為24內 就是過度

第二次 到第八次 24H內 為過度 以此類推

關於過度的判定 證據充足 應該不至於誤鎖

而且 我認為 應該不需要洩漏玩家的舉證資料

我的猜測是 你們雙方 應該是互相對打 而由於 他先備齊資料

而你資料沒備齊 而導致被我退件


我修改3次寄3次 最後一次也受理
但是結論是
誰先備齊資料
它也打我的說
它卻沒有鎖0.0
算了
掀開假期 最近沒時間0.0
舊 2008-11-28, 09:57 AM #2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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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gcccrrrwhh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