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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chelle_lai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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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5
文章: 21
引用:
作者Totenkopf
洪曉慧假釋獲准 最快兩週內獲釋
(中央社記者蘇龍麒台北27日電)因犯下清華大學情殺案入獄服刑的洪曉慧,今天獲得法務部核准假釋。由於洪曉慧還須經檢察官向法院提出保護管束,因此仍需要一段作業時間,最快也必須等兩週才能獲釋。
  法務部政務次長黃世銘晚間舉行記者會指出,洪曉慧在監獄假釋審查委員會報請假釋,遭駁回3次,今年6月間,監獄的假釋審查委員會通過假釋案報法務部,但遭法務部駁回,因此這已是洪曉慧第5次申請假釋。
  6月間法務部駁回的理由包括:一、洪曉慧僅因感情糾紛就殺人毀屍,犯罪手段之兇殘,手法冷靜,造成校園震撼,犯行嚴重危害社會治安;二、殘餘刑期約5年9個月,仍須繼續教化,以悔前愆。
  法務部今天核准假釋,認為洪曉慧前後已服刑約11年、佔刑期的三分之二,且在監期間沒有違規紀錄,又獲得9次嘉獎、表現良好,監獄假釋委員會委員7票全數同意假釋,加上警局、鄉里...

那是因為他上了新聞。飆車砍人的,KTV不爽開槍打人的,哪個不比他兇殘,而且還不限對象,這些人刑期更短,有的甚至只有緩刑...
如果不是因為媒體注目,他早該出來了,如果不滿,要嘛去選舉,提倡修法,大家一視同仁,要嘛半夜帶面罩,替天行道去。
看著電視,選擇性的正義,只是按照媒體認定的劇本呼口號,哪天,連法務部都不需要了,電視台主管直接開會決定刑責就好了。
舊 2008-11-27, 10:28 PM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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