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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麥科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8
文章: 51
引用:
作者0PTIQUEST
學校高層不聞不問?不然你認為學校該怎麼做

招集人手,替受害同學報仇嗎?

我也覺得很奇怪

人家都服刑2/3,表現良好,經由委員會同意,出獄後還得保護管束,請問還要怎樣?


覺得這種罪不可赦的,應該一槍送他上路的人,那為什麼你不去影響立委或者你去當立法委員進立法院修法呢?



等一下這篇又會變成死刑文吧?
舊 2008-11-27, 09:07 PM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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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麥科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