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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_akemi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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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916
引用:
作者marks
那多活一年的話才算是回本嗎??
才有急救的價值嗎?
有機會去看看"急救"是怎麼回事...
特別是長期住院,狀況已經很差的病人。

同一個病患多救兩次,通常就會讓一般人覺得很悲戚...
就不要說躺在上面的是自己的至親。

另外,醫療費用是很貴的...
如果一個病患長期住在病房的費用是家屬付不起的...
請問救活後要住加護病房的費用誰出?

雖然健保已經減少了很多費用上的負擔...
但是在目前護理人力嚴重不足的情況下,長期臥床的病患是需要家屬自行看顧。
少一筆收入,多一份支出...這樣有瞭解了嗎?

沒有人願意不救,通常不救都是不得已的... (雖然現在不肖子孫有增加的趨勢)
但是既然都簽了放棄急救,請問"急救費用"與'加護病房"誰出錢?
醫院救了然後放著給他自生自滅嗎?這樣道德上更說不過去...

可問題是...家屬不願意支付這筆費用,安養中心又推得一乾二淨
所以醫院才放消息出來的吧?

另外...那個安養中心也是夠白痴的。
舊 2008-11-27, 02:55 PM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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