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狂飆客組義幫逞兇 檢:不算幫派
瀏覽單個文章
惡蟲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文件地獄
文章: 348
引用:
作者
nightowl
感謝指教!
這樣照現行的法律來說,讓小弟我覺得這個條例似乎跟不上時代
很難對於現在的新型態的犯罪組織(網路上)來訂罪
不知道你所謂的跟不上時代是指?
網路上的犯罪組織是何意思?可以說明一下嗎?
2008-11-27, 12:28 PM #
21
惡蟲
瀏覽公開訊息
傳送私人訊息給惡蟲
查詢惡蟲發表的更多文章
增加 惡蟲 到好友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