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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riks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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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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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初淺認知是...

如果已經有犯罪事實 警察找機會把他抓來 OK!
比如網路上賣盜版片,警察假裝買家把他找來、成立證據之一,
再進行後續調查,因這是嫌犯犯罪在先,沒有違法

但有一個人本來不想犯罪 但卻遭"設計"入罪 就違法吧!?
本如說樓主說的案例,本來不附光碟,卻遭警方一直詢問可否附上光碟,這大有問題喔....(但有疑慮之處是警方並無明說要正版或盜版光碟)


另外,擺單車抓人,我覺得沒有違法,同樣道理來看,因警方沒有要求某人去偷取,然後成立犯罪事實。
 
舊 2008-11-27, 02:09 AM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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