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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li24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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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6
文章: 191
還是有認真看的人,本來想喇滴賽喇一喇就算了,回一下好了

我的重點只有兩個
1.急需現金:交學費、房租, 這些人要他買過多的民生必需品是不可能的。
2.不想被賺太多:有人九成收、八成收消費券,兩成的交價是很多的,而且明文規定不能賣消費券,當然用黃金交易只被賺手續費是最好的,又合法(目前來講);有人有更好的方式當然建議提供。


有能力消費的人就盡量消費,要嘴砲的我就懶得回了,有太多人不知道一個四口之家月賺3萬元或長期失業的人的痛苦了,唉..................
舊 2008-11-24, 06:10 PM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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