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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an20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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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8
文章: 3
伊的部落格不是說 ~與其兩個人痛苦不如四個人幸福
偷吃就偷吃嘛

但是這種事可以離婚再說 離婚了~誰管你幹 嘛
什麼都是以幸福就好 沒有一點肩上的責任嗎?
舊 2008-11-21, 07:55 AM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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