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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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goodpig
有什麼好沒辦法的?
這一篇稍微具有閱讀能力的人都可以看得出來是讀者投書
還會錯怪記者,我只能說那幾位的程度比他們口中的濫記者還要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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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在紙本的報紙上,讀者投書和採訪稿會有明顯的版面區隔,
一般閱聽人當然很容易辨識出來。
但是這一篇轉載在網路上的訊息(姑且先以訊息來稱呼),
一般人如果以想當然爾、未發現第一人稱用法的語氣,自然會認為是『新聞稿』,
而且現在確實有不少文字記者寫稿會參雜第一人稱下去,如果沒注意撰稿人,確實有被
誤導的可能。
而且這一篇會出現,跟編輯部沒做好守門員的職責有關,一般會出現所謂媒體亂
象,不就是指編輯部嗎?只是一般閱聽人不會去區分編輯部和記者的差別,當然要罵就
一起罵下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