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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麥科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8
文章: 51
引用:
作者porkron
公眾人物都應該對自己的言行舉止有更高一層的規範

這我倒不覺得耶

除非是犯那種殺人放火的罪惡,不然公眾人物也是人,不犯錯才怪

況且難道你我的私生活就比伊能靜或是Paris來的乾淨?


跟偷人丈夫或是胡搞瞎搞比,我倒是覺得幹了這些事卻還硬凹或是裝可憐,還比較可惡
舊 2008-11-21, 12:27 AM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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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麥科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