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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明依諷「偷人還要博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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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麥科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8
文章: 51
引用:
作者
porkron
公眾人物都應該對自己的言行舉止有更高一層的規範
這我倒不覺得耶
除非是犯那種殺人放火的罪惡,不然公眾人物也是人,不犯錯才怪
況且難道你我的私生活就比伊能靜或是Paris來的乾淨?
跟偷人丈夫或是胡搞瞎搞比,我倒是覺得幹了這些事卻還硬凹或是裝可憐,還比較可惡
2008-11-21, 12:27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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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麥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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