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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您的住址: 飛機跟捷運在窗外跑來跑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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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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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DragonQuad
法律本來就沒有明文規定嬰兒****不屬於猥褻圖片
會不會引起****以構成猥褻圖片的定義
這不是警察說了算的
要說警察衝業績也罷,至少警察這樣做並不算失職
法律規定的也沒有錯
如果有人大量張帖收集來的嬰兒****
也許就構成散布猥褻圖片
至於說要辦警察的會不會想太多了
那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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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法律也沒規定泳裝照不屬於猥褻圖片
也沒規定裙裝照不屬於猥褻圖片
也沒規定男人穿牛仔褲不屬於猥褻圖片
圖像的呈現有沒有猥褻的意圖
要可公評,而不是由少數會想歪的人來決定的
例如...
一堆女人穿得好好的走在路上...我也是會想東想西的
這些女人也通通抓起來好了
誰叫她們讓我產生意淫的念頭呢?
有權力執法,不等於可以濫權濫法
就此案例...
絕大多數正常國民,都不會認為爸爸拍兒子的光溜溜照片有猥褻的意圖
只有這警察覺得
應該找立委去盯一盯這名員警的長官
請他替該員做一下戀童僻的心理評估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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