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ance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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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willism
剛看新聞,覺得這提案還蠻荒謬的,
"吳育昇表示,以近60萬公務人員,每人每年1萬6千元的國民旅遊卡額度計算,如果要求他們在3個月內全部消費完成,可以創造95億元到100億元的經濟規模,相乘則可達到150億元的經濟規模"
有沒有這麼急迫,需要強逼人家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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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覺得,有時候政策的決定,
也不是光拿棒子對付別人就好了,
拿些糖來製造誘因不是有更好效果,
像這種情況,其實可以規劃在前3個月內消費完成的,
可以多給一些額度,像18000、20000元,
多出來的預算,和發消費券一比其實不多,
而且在國民旅遊卡上產生的消費,
是會比發消費券的效果要確實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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