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先提,為何要把東西包一包在回去賣..因為 無法退給原廠或代理商
請問各位想提退貨的消費者,那些東西能"跑到那裡去"
代理商的退貨規定..講出來讓各位了解一下.
1.全新未拆,未使用.
2.要收退貨手續費(商品價格的2%或3%,不滿200,以200元計,甚至有些"大的代理商",你就退看看,直接不爽跟你配合,請你不要在跟他們配合了)
3.七天以內
自從在商店街開店半年以來..
想說以前在拍賣網都賣商品,都賣五年以上了.
沒想到一做到商店街,才知道自己太淺了.
在商店街購買的人,動不動就要退貨...退貨率竟然至少是一成以上.
送回來的商品,不是缺件,就是包裝有問題....天啊~怎會還敢要求退貨.
前幾天的例子,客人在商店街買了一個商品.
直接請代理商寄出,過了三個小時, 客人辦法退貨.
當時的情形,是客人商品還沒收到,代理商商品也還沒交給物流.
結果是,代理商 還是要跟我收取"200元的處理費"...
幸好最後客人有體諒,願意吸收,不然說真的..實在是莫明奇妙就賠200元.
上個月,收到開店八年來的第一張的消費者跟消保會申訴的單子.
起因是因為客戶買了一個"無電源供應器的機殼",此電源供應器,因是特殊的商品.
可以說是買不到了,客人一購買時,先回信給客人,說明此情形,並請客人回覆是否還願意購買,如因此原因是無法退貨的.
客人打電話來,說他知道了,但是他還是要購買.
結果隔天商品寄到了,他馬上就申請退貨,原因是"買不到可合用的電源供應器".
結果馬上在去電客人,客人說,他不管那些之前說的那些,反正他就是有七天鑑賞期,不處理,那就去申訴你們.
結果當然是不處理了,過一週就收到此單子,後來把手頭上的資料,以及信件,全部寄給消保官.
後來就沒事了,結果這個客人後來也給我好的評價.
想說的是,當有店家願意無條件讓你退貨(已拆封,已使用過都給退)就要知道,你跟這家店購買的東西,就是會有可能是"二手品"了,這個道理是不會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