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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4
您的住址: 家裡
文章: 542
引用:
作者Rainwen
退稅的話,當然是有繳稅才有稅退,而窮人通常都繳稅少甚至不用繳稅,退的自然也少,
社會大眾的接受度恐怕不高。如果是所有人都統一退同樣的錢,那就不叫退稅了,
應該叫津貼,跟消費卷是一樣的意思。

另外您提的拿發票去換錢,這倒是不錯的方法,但是為了避免民眾重覆領取,
自然需要建立一個全國連線的資料庫系統,當我在A銀行領完後,B銀行就馬上可以
知道,避免弊端產生。這當然也需要花經費去設計建置,只是不知道跟消費卷比
那個花費低就是了......

至於拿消費卷換現金,這是有可能的,只是店家也不太可能平白換給我們,
所以通常會賺點零頭,3600大概只能換到3400甚至更低,不見得划算。
要是我的話,我頂多是會拿去作消費替代,也就是拿3600去買我原本就會買的東西。


關於消費卷,我個人是採持平態度,可能有用也可能沒用,要施行了才知道。
成功自然會肯定政府,失敗當然就扣分...


你講的關於退稅的有道理, 的確是沒照顧到沒有繳稅的族群

那回到發票領現金來說
我認為重複領取不是問題, 只要弄一下在政府機關比如說區公所辦
辦好之後戶口打勾, 輸入到電腦裡面就好了啊, 所以一個人不能領兩次
這應該沒有這麼複雜吧, 到最後我跟你幾乎是持同樣的態度面對這個政策
我是稍微悲觀啦, 並不覺得有什麼特別的用處, 我的疑問都只是再問說既然要做了
是不是能有個比較省錢的方法, 畢竟是舉債來的, 花在刀口上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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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08-11-18, 05:54 PM #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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