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HY-
所以我覺得政府在給自己也給人民找麻煩, 多花冤枉錢
直接退稅是最好的方法, 如果怕人民存錢起來
拿發票去換錢不就好了?
但是我還是覺得這個方法最有成效的方法還是直接退稅
不要管人民會不會把錢存起來, 會存的人就會存
會花的就會花, 沒有什麼不同
信不信到後來會有消費券拍賣的情況發生, 直接有人換現金
然後再存起來. 所以這就是為什麼我一直覺得消費券是多花很多冤枉錢的東西
以上是我的分析, 如果有網友不贊同請依理反駁
小弟會很感激不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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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稅的話,當然是有繳稅才有稅退,而窮人通常都繳稅少甚至不用繳稅,退的自然也少,
社會大眾的接受度恐怕不高。如果是所有人都統一退同樣的錢,那就不叫退稅了,
應該叫津貼,跟消費卷是一樣的意思。
另外您提的拿發票去換錢,這倒是不錯的方法,但是為了避免民眾重覆領取,
自然需要建立一個全國連線的資料庫系統,當我在A銀行領完後,B銀行就馬上可以
知道,避免弊端產生。這當然也需要花經費去設計建置,只是不知道跟消費卷比
那個花費低就是了......
至於拿消費卷換現金,這是有可能的,只是店家也不太可能平白換給我們,
所以通常會賺點零頭,3600大概只能換到3400甚至更低,不見得划算。
要是我的話,我頂多是會拿去作消費替代,也就是拿3600去買我原本就會買的東西。
關於消費卷,我個人是採持平態度,可能有用也可能沒用,要施行了才知道。
成功自然會肯定政府,失敗當然就扣分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