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anthanum
那按照你的意思....大家都幹脆不要去開發票的地方消費就好了
以免圖利財團。規定要去開發票的地方消費還比較好咧,難道要
給那些逃漏稅的攤販阿。
若你要拿那些低營業額免發票的商家來比,那工人要不要說拿消費券
來抵工程款?醫生要不要說拿消費券來抵掛號費?學校要不要拿學費券抵學費?
整體經濟活絡,失業率降低不就能有更多稅收?難道放著一值冷下去?還是現
在開始拿消費券經費作研發?難照這就一蹴可及?
有時候提振信心的事情很重要,之前paulson棄雷曼兄弟不顧導致於整體信心崩潰
所以現在中外許多分析師,學者等認為當初不救是最大的錯誤。如果能夠藉著消費
券的形式搭配上有人提議的例如以1 萬元買2萬元額度消費券,再加上把消費券的
消費對象鎖定在國貨,以另外的形式擴大內需絕對比什麼都不做來的好。不要隨便把
日本的例子套到台灣來=.=在日本會失敗的事情不見得在台灣會失敗,在日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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